一、专业简介
应用物理学本科专业设立于1980年,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办学基础扎实。物理学院现有专业教师69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8人、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43人,拥有国家级人才和斛兵学者系列教授2人、黄山学者系列教授3人和其他省部级人才。
学院设有物理学与光学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学位硕士点,学科交叉发展;设有“教育部应用物理网上合作研究中心”和“安徽省省级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部级平台,建有光电子智能器件与系统、低维磁性与自旋电子器件、量子精密测量与量子器件、先进半导体材料设计与器件模拟等专业科研实验室;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已与国内外多家知名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优质的人才联合培养基地。
应用物理学专业秉承“格物穷理”理念,依托现有学科和平台,聚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国际科技前沿方向,构建物理学与电子、信息、材料及仪器等多学科互相交叉的专业结构,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可分析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应用物理学领域的卓越和领军人才,可从事光电子及物理学相关学科领域的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也可在物理学或相关学科领域继续深造。
二、培养目标(Educational Objectives)
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光电子科学与工程,面向国家在光电子及其交叉领域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包括激光技术、光纤光学、集成光学、微纳光学、光电成像、光学设计、光学材料等领域的优秀本科生,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服务于我国光电子领域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解决。
所培养的人才具有 “工程基础厚、工作作风实、创业能力强”的特点,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突出的创新精神和广阔的国际视野,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能胜任光电子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和管理等工作。
学生毕业五年左右应达到如下职业能力目标:
EO1. 能综合运用数学和应用物理学相关理论和技术,可从事光电子科学与工程有关领域中材料、器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成为具有一定经验的行业技术骨干。
EO2. 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具备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可在物理学及相关高新技术学科、交叉学科等领域继续深造,或从事应用物理前沿科学研究、教学、科学管理、人才培训等工作。
EO3. 具有良好的科学思维及人文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善于沟通、交流、合作。
EO4. 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能积极学习、主动适应光电子行业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和环境。
三、毕业要求(Graduate Attributes)
(GA1)专业知识:能够将物理学、数学、工程基础等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科学技术问题。
1.1能够基于物理学原理,通过文献研究或相关方法、调研和分析复杂光电子科学复杂技术问题。
1.2能将物理学专业知识和数学模型方法用于推演、分析问题,用于光电子复杂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的设计、对比和综合。
(GA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物理学和数学的基本原理,并通过有效获取文献和其他信息,研究分析复杂的基础和应用问题,创造性地解决学科领域内问题。
2.1能够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应用物理学的专业基本原理来识别、表达复杂问题,最终获得有效结论。
2.2光电子器件及系统的分析、设计、开发能力。主要包括:具备分析常用光电子器件及系统的能力,能对系统模块功能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能初步的设计和开发新的符合实际需求的光电子器件及系统。
(GA3)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原理分析、实验设计、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3.1 能够基于科学原理,运用科学方法,发现光电子科学与工程科学应用中的科学技术问题,并通过专业培养中获得实践能力,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进行验证。
3.2具有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的能力。
(GA4)实验技能:能够将物理学和光电子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应用于相关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教学、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
4.1基本光路的搭建、调节、分析和改造能力。熟悉基本光学光路系统的元器件及模块,搭建基本的光路系统结构;熟练调节普通物理和光学所要求的各种光路;能分析常用光路,进一步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对光路进行改造。
4.2光电子器件及系统的测量、调试与维护能力。能合理选择并正确使用对光电子器件及系统进行测量的仪器;能熟练运用常用的测量方法,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进行误差分析;设定基本调试步骤,查找、排除并修复典型故障。
(GA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应用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光电子科学与工程领域复杂科学技术的预测与模拟等。
5.1常用光学软件的应用能力。主要包括:掌握光学系统模拟和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利用常用的光学设计软件模拟光学系统,并为实验和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5.2能够针对光电子器件与系统中复杂科学技术问题,选择与使用恰当的仿真技术、实验方法、测试仪表对工程问题进行建模和预测。
(GA6)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并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1理解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能与其他学科的成员进行有效交流,能够在团队中独立或合作开展工作。
6.2能够组织、协调和指挥光电子类相关团队开展研发、生产等工作。
(GA7)沟通:能够就专业问题与国内外同行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设计文稿、陈述发言、讨论总结等,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
7.1能就光电子科学与工程中复杂科学技术问题,以口头、文稿、图表等方式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回应质疑,理解与业界同行和社会公众交流的差异性。
7.2具备跨文化交流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就光电子科学与工程中复杂科学技术问题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GA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实践中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8.1有正确价值观,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了解国情民情,维护国家利益,具有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8.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诚实公正、诚信守则的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并遵守规范,理解并自觉履行光电子工程师对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以及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GA9)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本学科领域的科学和工程实践活动,对环境及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的影响,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9.1知晓和理解光电子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内涵。
9.2 能正确认识与光电子科学与工程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GA10)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0.1在光电子科学与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能认识到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必要性,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
10.2信息获取、处理及再学习能力。主要包括:掌握信息获取与处理的渠道和方法,准确、迅速、全面地获取光电子学领域的信息;根据获取的信息进行再学习,不断自我提升。
四、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EO1 |
E02 |
EO3 |
EO4 |
G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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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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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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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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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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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制和学位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本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六、主干学科和相关课程
主干学科:应用物理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方向)
核心课程: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理论力学、电动力学、量子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数学物理方法、激光原理、光电子学基础(双语)和毕业设计。
特色课程:光电子学基础(双语)、信息光学、工程光学、激光原理、激光技术。
专业必修课程模块:共50学分。
应用物理学专业新生研讨课(16学时1学分),力学(40学时2.5学分),热学(32学时2学分),电磁学(56学时3.5学分),光学(56学时3.5学分),原子物理学(40学时2.5学分),理论力学(32学时2学分),电动力学(64学时4学分),量子力学(64学时4学分),热力学与统计物理(56学时3.5学分),数学物理方法(64学时4学分),光电子学基础(双语)(56学时3.5学分),光电子器件与系统综合设计(48学时2学分),实验室安全教育(16学时1学分),认知实习(24学时1学分),毕业实习(48学时2学分),毕业设计(384学时8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模块:共51学分。
信息光学(56学时3.5学分),工程光学(56学时3.5学分),激光原理(56学时3.5学分),激光技术(56学时3.5学分),计算物理基础(48学时3学分),近代物理实验(36学时1.5学分),光学薄膜物理(32学时2学分),固体物理(56学时3.5学分),光通信基础(40学时2.5学分),光纤激光器原理与技术(32学时2学分),光电检测技术(32学时2学分),光谱学(40学时2.5学分),红外物理(32学时2学分),无损检测(32学时2学分),工程光学课程设计(48学时2学分),半导体物理(48学时,3学分),传感器原理与技术(32学时2学分),信号与系统概论(32学时2学分),单片机及接口技术(32学时2学分),单片机及接口课程设计(72学时3学分),应用物理学专业科研训练(48学时2学分是课外学分,不占总学分)。
七、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
参考附件
八、毕业合格标准
1.符合德育培养要求。
2.符合毕业要求。
3.第一课堂:最低毕业学分165。其中理论课程12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4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得低于10学分。
4.第二课堂成绩认定及毕业要求,见《合肥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规定。
九、教学计划结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