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训及科研活动管理流程,依据学校相关要求,本着对学生身心健康、学业负责以及保护学生权益的原则,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安排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科生和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训及科研活动,包括本科生毕业实习、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本科生专业实习、研究生毕业论文、研究生校外科研实验、研究生校外学术交流等。
第二条 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及科研活动,接收单位需按要求提供相应协议或证明材料,协议或证明材料中需明确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为第一负责人。
第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及科研活动需购买保险:如由学院统一组织外出,由学院负责购买保险;如由学生和校内导师单独组织外出,由对方单位或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购买保险。
第四条 审批流程:学生填写附件申请表,经校内指导老师审核和系部主任审批,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分管领导和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审批(需附接收单位协议或证明材料、家长确认书)。
第五条 校外实习实训及科研活动地点在合肥市内:经上述第四条审批流程通过后即可前往,但原则上学生需当天返回学校住宿。
第六条 实习实训及科研活动地点在合肥市外:经上述第四条审批流程通过后,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方可前往;不要求每晚返回学校,但需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规定每天同时向辅导员和校内指导老师报备。
第七条 所有参加学生实习实训及校外科研活动,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履行相关申请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学生外出实习,或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参加相关实习实训及科研活动的,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须遵循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如遇与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冲突,以学校管理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物理学院
2021年12月24日
物理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及科研活动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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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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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校内指导老师意见: 年 月 日 |
系部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
学院教学工作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学院党政联席会意见(地点为合肥市外):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