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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理学院第二届“育人榜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3 来源: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学校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教育家精神,选树学院教书育人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勇担新时代“大先生”使命。现结合学院实际,就2026年物理学院第二届“育人榜样”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突出贡献奖

(二)教书育人奖

(三)科技创新奖

(四)优秀辅导员

(五)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教职工参评各类荣誉,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四)工作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师生认可。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参评荣誉所要求的以下条件:

“突出贡献奖”:在学院从教10年以上,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师德高尚、事迹感人,具有重要影响力,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辛勤付出,在广大师生和社会中享有崇高声望

“教书育人奖”:在学院从教3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学生广泛好评;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成果显著;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指导学生竞赛、社会实践等取得突出成绩;关爱学生成长,育人事迹突出,深受学生爱戴

“科技创新奖”:在学院从事科研工作3年以上,积极投身科研创新。近三年,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科技奖励、成果转化、科技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优秀辅导员”:在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政治信念坚定,基础工作扎实,熟悉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有效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专业能力过硬,主持或参与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实绩突出,形成可推广的工作成果,如获得思政案例表彰、发表学术论文、主持思政类项目等。

“先进工作者”:在学院从事管理服务工作3年以上,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坚持改革创新,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支撑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在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管理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流程

1.报名推荐。各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采用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送“育人榜样”候选人,每类不超过2名。

2.学院组织初评,形成“育人榜样”建议名单,每类不超过2名。

3.在学院范围内对初评结果公示。

4.由学院党委会审定发文后,在教师节前对第二届“育人榜样”获得者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应积极挖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每类不超过2人,每名教职工仅限申报一类奖项。

2.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把关。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好中选优。按照要求组织好推荐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以事迹为基础,严格对推荐人选的信息和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

3.请各党支部于2026710日下午17:00前将《物理学院第二届“育人榜样”候选人推荐表》、《物理学院第二届“育人榜样”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和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通过QQ发送给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2903603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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